關于開展2020年全省漢傳佛教教職人員證書延期審核工作的通知
浙佛〔2020〕27號
各設區市佛教協會,普陀山佛教協會:
根據中佛協《漢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佛教教職人員證書有效期為5年,經我會認定并經宗教部門備案的佛教教職人員證書分批到期。我會對本年度即將到期的證書開展延期審核工作,具體要求如下: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?
一、指導原則
為加強對我省佛教教職人員的規范化管理,確保我省佛教教職人員證書連續有效,各設區市佛協、普陀山佛協須明確由專人負責,并根據審核標準、操作流程及相關規定辦理佛教教職人員證書延期審核工作。
二、延審教職人員范圍
2015年及以前在我省完成認定備案的教職人員。
三、辦理時間
材料報送時間從通知下發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,可以根據資料情況分批報送并附匯總表。時間截止后未報送的,原持有的教職證書將自動失效。
四、延審資料和要求
1.《浙江省宗教教職人員延期備案表》,其中本人簡歷中需注明受戒情況,曾有婚史的需注明婚姻始終時間;
2.《佛教教職人員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
3.《戶口簿》原件及復印件,且婚姻欄為未婚(空白默認為未婚)、離異、喪偶;
4.《身份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
5.《戒牒》原件及復印件;
6.《離婚證明》原件及復印件(曾有婚史的提供);
7.各設區市佛協、普陀山佛協審核原件,審核無誤后,復印件蓋“與原件一致”章,除《佛教教職人員證》外,其余原件返還本人。
工作聯系人:本戒法師15057175375,傳智法師13509699955,道清法師15262866806
附件:
3.浙江省漢傳佛教教職人員證書延期審核工作相關答疑匯總.docx
浙江省佛教協會
2020年4月8日